弱視與斜視
弱視與斜視是小兒眼疾中最常見的疾病,經驗豐富的眼科醫師是可以利用三稜鏡與網膜鏡為剛出生的新生兒檢查出來的。斜視與弱視都有可能造成單眼視力或雙眼視機能之永久性障礙,因此趁早接受檢查,才能掌握治療黃金期。
弱視
人類的視力在出生後至四、五歲之間是最重要的發育期,滿6歲裸眼或矯正視力一般可達到成人1.0以上的視力。視力發育過程當中,眼睛與視覺中樞需要接受適度的光線與視覺刺激,當光線投射入眼睛後,經過角膜、前房水、水晶體、玻璃體等屈光作用,在視網膜上形成焦點,刺激網膜神經節細胞形成神經電位,再經過視神經的傳導,至腦部視覺中樞。而如果聚焦的作用受到干擾,視覺刺激的不足,形成視力發育的障礙,便會導致弱視。若單眼或兩眼的屈光不正(例如遠視、近視、散光)用鏡片矯正後,視力仍低於0.8以下者,則可稱作為''弱視''。弱視又稱「懶惰眼」。如斜視、眼瞼下垂…等疾病,都有可能造成弱視。
弱視症狀
會偏頭或瞇眼看東西、頻頻揉眼睛、看電視時的距離越來越近、只利用單眼看東西、不喜歡需要用眼力專注的工作,或皺眉頭的習慣、常常心不在焉,眼和手的協調能力較差、容易撞到東西或跌倒、到東西的近處才看得清楚、常說看不清楚、目光渙散、無法固定或是無法維持固定、眼球震顫、常常會用手指頭按住眼睛。
造成弱視的四種原因有:屈光性弱視、斜視性弱視、不等視弱視、廢用性(遮蔽性)弱視。
弱視的治療
弱視是屬於發育期的停滯,所以必須把握治療的關鍵期,一般來說,5歲以前是視力發育最快速的時期,所以5歲之前是治療黃金期。先天因素引起的弱視是不能預防的,但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是可以做得到的,有家族病史的小孩尤其要特別留意。若太晚發現及治療,則治療效果將大打折扣。弱視的治療與訓練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見效的,常需數月、半年甚至幾年的時間,因此在治療矯正期間,必要的條件是家長與小孩能早期發現、通盤了解、積極配合、鍥而不捨。治療弱視的方法包括配戴眼鏡、遮眼訓練、手術等之單獨或合併使用,依種類各有不同:
1. 屈光性弱視:必須配戴適合的眼鏡來加以矯正,讓光線可使清晰的影像正確的落在視網膜上以刺激視力的發育。
2. 不等視型弱視:治療原則為依照完全散瞳的度數配戴正確眼鏡加上遮蓋療法,強迫弱視眼多使用,以達到訓練的目的;另外可使用特殊的弱視訓練儀來訓練激發弱視眼,使其恢復視力。
3. 斜視性弱視:則依斜視的嚴重情況來決定是否接受手術治療、眼鏡矯正、遮眼治療、弱視訓練。
4. 廢用性弱視(遮蔽型弱視):先天性白內障或是眼瞼下垂所引起的弱視,首先必須先在2-3個月大之前以手術的方式摘除混濁的水晶體或矯正眼瞼下垂的情況,使光線得以進入眼球,以刺激視覺神經的發育手術,視力恢復會比較好,日後再做視力的復健。
斜視
斜視是指兩隻眼睛的視線無法同時落在想要看的目標物上。正常的兩眼視物應是正而平行的,物體的影像分別落在兩眼視網膜的黃斑中心凹上,再經過大腦的融像能力,才能合而為一。斜視的人因為眼位不正,物體的影像則落在中心凹以外的位置,如此視物就會出現複視;或是一眼影像受到抑制,喪失兩眼之單一機能及立體感而造成弱視。因此,斜視不僅是美觀上的問題,出生後6個月之內是視力及立體視發展的重要時期,如果不能及早發現治療,將可能轉變成無法彌補的視覺功能異常弱視問題。
斜視的症狀
兩眼不等視、小角度內斜視、高度遠視、高度散光等…不一定有明顯症狀,需靠家長主動及早找醫師為幼兒作視力篩檢。而若有瞇眼、太近看電視、歪頭看電視等症狀則更應積極求診。
斜視的分類
斜視依眼睛偏斜的方向分為內斜視﹙俗稱鬥雞眼﹚、外斜視﹙俗稱脫窗﹚、上斜視及下斜視;依注視眼分為交替性或單眼性斜視;依融像作用分隱斜視、固定性斜視或間歇性斜視;依發病時間分先天性斜視(發生於出生後6個月之內)或後天性斜視(6個月之後發生的)。
斜視的治療
除了調節性內斜視可配戴遠視眼鏡來矯正外,大部份的斜視都要靠手術來治療。而手術目的主要為了恢復患者的視覺功能,尤其是立體感及改善外觀及生活品質,手術的適應症包括(1)有弱視傾向,(2)複視,(3)不正常頭位,例如上斜肌麻痺引起的斜頸症,先天性眼球震顫所引起的頭部偏轉,(4)眼睛疲勞,有一些間歇性斜視的患者,會抱怨眼睛疲勞的現象,(5)眼外觀,因眼睛偏斜會引響患者心理、人際關係或社交生活。而手術種類有:力量減弱手術、力量加強手術、其他附加之手術如:可調節性縫合、移位手術、下眼瞼牽引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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